信网1月21日讯 不日记者获悉,山东泰汇康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汇康门业”)涉嫌伪制商品的产地,伪制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窜改分娩日期等举动,违反了《产物德地法》和《消费者权柄守卫法》联系法则。青岛市市集监视解决局依法对泰汇康门业举行了处理,充公违法所得3120元,处泰汇康门业违法分娩贩卖产物货值20%以下的罚款50000元,合计罚没款51320元。
据悉,青岛市市集监视解决局法律职员于2020年10月27日,正在对李沧区文昌道一小区04-03、04-08地块工地举行检验。法律职员检验出现,该工地共13个施工楼座的车库、楼梯间、管道井场所装置有防火门,防火门产物铭牌上标注有:泰汇康隔热防火门;创制商及分娩厂家均标注为泰汇康门业。
法律职员出现,上述防火门贴有消防标签、及格证。及格证上标注:本企业通过ISO9001-2008邦际质地解决系统认证。但泰汇康门业不行供应有用的分娩贩卖该项目防火门质地解决系统认证证书等联系证据质料。
泰汇康门业以上举动涉嫌伪制商品的产地,伪制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窜改分娩日期,伪制或者冒用认证标记等质地标记。该举动违反了《产物德地法》第五十三条:“伪制产物产地的,伪制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制或者冒用认证标记等质地标记的,责令改进,充公违法分娩、贩卖的产物,并处违法分娩、贩卖产物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充公违法所得;情节紧要的,吊销业务执照。”
其它青岛市市集监视解决局依照《消费者权柄守卫法》第五十六条第四款,于1月11日依法对泰汇康门业下达处理决议,充公违法所得3120元,处泰汇康门业违法分娩贩卖产物货值20%以下的罚款50000元,合计罚没款51320元。
据天眼查企业消息网站显示,泰汇康门业创制于2004年10月27日,规划周围席卷木质防火门、钢质防火门、钢木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楼宇门、进户门、防火防盗门、防火窗、防火芯板、挡烟垂壁及配件创制、装置、贩卖;防火玻璃、修材贩卖;衡宇租赁。(依法须经答应的项目,经联系部分答应后方可展开规划行动)
为落实,记者接洽到了泰汇康门业,联系掌握人告诉记者,此前因为防火门及格证上的刻日到期,公司没有特意掌握的职员解决,从而变成了疏忽。目前泰汇康门业已将罚款缴纳,及格证日期也从头举行了审理。